一、校园安全巡视保安人员应服从综治办管理,认真维护校园
安全。
二、准时上岗,穿戴规范,器具齐佩,认真严格。
三、定时、定点巡逻和不定时、不定点巡逻相结合,巡逻次数不
低于1次/小时,并做好巡逻记录。
四、巡逻检查应坚持全面巡查和重点部位详查相结合的原则,必查部位:1、校园整体情况;2、围墙及周边情况;3、办公楼、教学楼、食堂、实训场和各学生宿舍楼及周边等情况;4、消防设施、报警设备。
五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,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记录,必要时应向学生科值班人员或值班校领导报告。发现异常人员,应问清身份,进行劝导并记录。发现学生晚休息期间出入宿舍,应及时报告生管教师。
综治办 2014、5、10